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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来源:dsqn|发布时间:2022-11-21点击量:

各团市委,各直属团(工)委:

依据《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中青办发〔20213号),共青团中央于近期决定开展2022年全国两红”“两优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条件

(一)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参评范围:从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等基层单位中的团(工)委、团(总)支部和县级团委中评选。

2、参评资格:

1)成立满3年(截至2019430日),近5年(20171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

2)不推荐中学中职学生团支部参评,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团支部可推荐参评;

3)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1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4)原则上近5年已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表彰的同一组织,不再推报参评;

5)参评当年不再推报其下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参评全国两红”“两优

3、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部署,深化共青团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范围:从未满28周岁(1994430日以后出生)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

2、参评资格:

1)入团年龄符合团章规定,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2430日);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发展团员编号;

3)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

4)近5年(20171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

5)志愿服务时长年度不少于20小时;

6)年满18周岁(截至20224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7)对于破格参评的中学生团员必须优中选优,事迹过硬;

8)原则上近5年已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表彰的同一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3、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范围:从地市级团委机关非班子成员,县级团委机关干部,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评选。

2、参评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2430日);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4)近5年(20171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省级或地市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

5)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不推报参评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6)原则上近5年已获得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的同一个人,不再推报参评。

3、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特殊情形

1、因各地评比表彰项目批准情况不同,未批准共青团开展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表彰项目的,可以将支撑荣誉扩大至相应级别的同类型荣誉。

2、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功能性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等,可以个别破格推荐参评。全省破格申报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

3、对2021年在关系党和国家重大发展项目、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英勇牺牲、因公殉职的团员、团干部,可申请追授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二、申报名额

各推报单位要注意控制各领域各行业比例结构,加大对乡镇街道、两新组织中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员和团干部的推荐力度,注重推荐基层生产一线、快递小哥等新兴青年群体中的典型。解放军、武警部队推荐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归口办理。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参评标准。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推优入党工作情况等信息,均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推报参评。

(二)严格工作流程。各市各单位要严格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并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相应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方面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团员青年意见,于2月16日前向团省委组织部预报推荐对象。待初审同意后,各市各单位在人选(单位)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于2月2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团省委组织部。

(三)做好荣誉管理。各级团组织应当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两红”“两优的事迹,营造学习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各市各单位应对2021年以来符合撤销荣誉情形的个人和组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核实,于3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团省委组织部。

 

人:何晓辉、王品一

   话:0571-85177822

   真:0571-85174246

电子信箱:zjtswzzb@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安吉路21号团省委组织部

   编:310006

 

附件:1-1.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1-2.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1-3.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1-4.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2-1.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汇总表

2-2.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汇总表

2-3.全国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汇总表

2-4.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汇总表

3.提请撤销全国两红”“两优荣誉统计表

4.全国两红”“两优材料要求及填写说明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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