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团委、县属有关团组织、有关争创单位:
为加强新形势下我县“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建设,切实提高各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岱山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对2006年度县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包括2007年度争创单位)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2007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考核、评选
1、考核内容
详见附1《岱山县“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细则》
2、考核对象
2006年度县级以上(包括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2007年争创单位。
3、考核、评选方式
考核采用系统自查和全县抽查相结合,接此通知后,由各单位、各系统团组织牵头对本单位、本系统内的2006年度县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包括县级)和2007年度新争创集体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形成报告(见附3、附4),报告要求真实、客观地对本单位、本系统内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在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并拿出评选的初步意见。根据各单位、各系统的自查情况,团县委将联合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4月上旬对“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抽查,并将对“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进行暗访,其结果将作为2007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评选的重要依据,经综合评定已不符合要求的,给予摘牌处理。
二、2008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申报
1、申报对象
经贸、供销、旅游、公安、邮政、电信、财税、金融、国土、工商、卫生、交通、文广、学校等窗口行业及重点建设工程及工业企业中以青年为主体的青年集体(班、组、队)。
2、申报数量
各行业,各乡镇可申报“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年集体(班、组、队)或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等)1~2个。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时间对本系统范围内的“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自查,及时查漏补缺,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抓住时机,充分挖掘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有效方式,利用各种途径宣传“青年文明号”的积极意义,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各有关团组织要积极取得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行业创建工作的领导。
2、2006年度县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请填写县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见附2),2007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单位请填写县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3),2008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请填写“争创青年文明号”单位申报表(见附4),以上表格于
附1:岱山县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细则
附2:县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附3:县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附4:2008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单位申报表
附5:2007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考核单位
共青团岱山县委
岱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