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号、手”活动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团委、市属各单位团组织及有关部门、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2010年度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2009年,我市各县(区)、各系统“青年文明号”及争创“青年文明号”集体,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创建一流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岗位效益,为我市提升三大定位,推进“四海”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按照《舟山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基层申报、各县(区)各行业考核、社会公示、团市委和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评定,决定命名定海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等63个集体为2009年度舟山市市级“青年文明号”,继续认定普陀山森林派出所等135个集体为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同时确定定海区公安分局金塘派出所等66个集体为2010年度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
希望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
会的职业道德,在舟山市现代化建设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希望各争创集体继续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认识和宣传,及时向舟山市“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同时要在所属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创建活动,使本部门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在我市提升三大定位,推进“四海”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附1:2009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
附2:2010年度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名单
舟山市 | 青年文明号 | 活动指导委员会 |
青年岗位能手 |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