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团委、县属有关单位团组织、有关争创单位: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青年群体为主体,以弘扬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创造一流业绩为宗旨,青年广泛参与的一项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这项活动已经成为我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一项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青年品牌工作。为加强新形势下我县“青年文明号”的管理建设,切实提高各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岱山县“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要求,决定对2009年度县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包括2010年度争创单位)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2010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考核、评选
1、考核内容:
详见附1《岱山县“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细则》
2、考核对象:
2009年度县级以上(包括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及2010年争创单位。
3、考核、评选方式:
考核采用系统自查和全县抽查相结合,接此通知后,由各单位、各系统团组织牵头对本单位、本系统内的2009年度县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包括县级)和2010年度“争创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形成报告(见附2、附3),报告要求真实、客观地对本单位、本系统内的“青年文明号”集体及争创集体在活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并拿出评选的初步意见。根据各单位、各系统的自查情况,团县委将联合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4月中旬对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单位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抽查,其结果将作为2010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评选的重要依据,经综合评定已不符合要求的,给予摘牌处理。
二、2011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申报
1、申报对象:
经贸、供销、旅游、公安、邮政、电信、财税、金融、国土、工商、卫生、交通、文广、学校等窗口行业及重点建设工程及工业企业中以青年为主体的青年集体(班、组、队)。
2、申报数量:
各行业,各乡镇可申报“争创青年文明号”青年集体(班、组、队)或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等)1~2个。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抓紧时间对本系统范围内的“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的自查,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及时查漏补缺,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要抓住时机,充分挖掘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有效方式,利用各种途径宣传“青年文明号”的积极意义,扩大社会影响,激发各界青年的创建热情。同时各有关团组织要积极取得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行业创建工作的领导。
2、2009年度县级以上“青年文明号”集体请填写县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见附2),2010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单位请填写县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见附3),2011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请填写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单位申报表(见附4),以上表格于
附件1:岱山县“青年文明号”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2:县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附件3:2010年度县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附件4:2011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单位申报表
附件5:2010年度县级“争创青年文明号”考核单位
共青团岱山县委 岱山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