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团委、市属各单位团组织:
现将团浙办〔201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共青团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团组织按照文件指示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部署。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浙办〔2011〕7号文件内容要求,认真做好部署工作。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认真、全面了解见习基地及岗位情况,按时按量地完成见习基地的建立和见习岗位的对接工作。
二、做好结合。各级团组织要在团的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共青团“创先争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等活动,以创建见习基地为载体,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创业能力,为企业选人用人搭建平台,为积极推进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动力和人才保障。同时,按照团省委要求,广泛开展“见习助就业·牵手毕业生”活动,并通过“见习基地进校园”、“见习基地进技能培训机构”、“见习基地进人才市场”等有效形式,组织广大青年特别是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上岗见习。
三、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各级团组织要建立动态信息上报机制,及时了解见习基地及岗位变化情况,做好全程化跟踪服务。同时,要求各县(区)团委于5月16日前将“见习助就业·牵手毕业生”活动方案报至团市委青少部。
联 系 人:吕玲玲
联系电话:2280813
传 真:22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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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共青团 “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舟山市委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