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团市、县(市、区)委:
今年3月,团省委、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印发了《关于开展浙江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宁波、丽水全辖范围,杭州辖内临安市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其他地级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开展试点工作。为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请各地认真做好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总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内容
1.部署落实试点工作情况。包括是否下发文件和召开专题会议,以及会议的名称、形式和参会范围等情况;
2.与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合作推动工作情况。包括是否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以及联席会议、督导调研、工作月报等机制建设情况。
3.联合人民银行和涉农金融机构开展诚信意识宣传教育活动情况。
4.是否开通了信用示范户融资绿色通道,在审批流程以及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是否制定出台了相关优惠措施。
5.是否建立了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如实行财政贴息、设立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等。
6.截止
7.本地在推动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方面的创新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二、工作要求
总结内容形成书面材料,与《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统计表》(见附件)一并于
附件:2011年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统计表
团省委青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