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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团浙联〔2011〕9号 关于开展浙江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22-11-25点击量:14991

各市团委、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杭州辖内各县(市)支行、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浙江省农村信用联合社、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

根据团中央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继续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团省委、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决定从20113月至7月在全省开展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当前正在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利契机,加强农村青年诚信意识教育、改善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扩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覆盖面,努力为农村青年就业创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试点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宁波、丽水全辖范围,杭州辖内临安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他地级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开展试点工作。

三、试点内容

(一)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和诚信教育。充分发挥试点地方所在地各级团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涉农金融机构组织动员和社会动员优势,深入乡(镇)、村,以专题培训、实践活动、典型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诚信意识教育,帮助农村青年了解现代金融,增强金融意识,引导农村青年诚实劳动,诚信贷款,促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二)规范信用评价。试点地方各级团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涉农金融机构参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价标准指引》(见附件1),联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价标准。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采集和更新农村青年信用信息,共同对农村青年开展信用评定。根据评定结果,授予不同等级的信用示范户,并以此作为农村青年申请小额贷款的重要依据。做好与涉农金融机构内部评价的衔接,减少内外评级差异带来的效率损失。

(三)提供信贷支持。对于有创业就业融资需求的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涉农金融机构根据信用评价等级,提供以小额信用贷款为主要形式的资金支持。针对部分创业青年资金需求量大等情况,可结合其他抵押担保方式,提高贷款额度与期限。打造信用示范户融资绿色通道,在审批流程以及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贴息、设立担保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等多种方式,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四)实行动态管理。试点地方各级团组织对评定的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采取全程跟踪了解,切实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及时掌握基本情况,对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供帮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提早防范。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标准的由授予单位取消其信用示范户称号。

四、时间及推进步骤

(一)试点申报阶段(34月份)。各市团委、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科学选择试点单位,填写《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单位推荐表》(宁波、丽水不填,见附件2),确定联络员名单,于42日前分别报送团省委、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二)试点发动阶段(4月份)。试点地方各级团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根据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以市为单位于411日前分别报送团省委、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启动试点工作。团省委、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在各试点单位中选择1家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三)试点推进阶段(5-6月份)。试点地方各级团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切实采取措施,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并以市为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分别报送团省委、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团省委、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将通过座谈会、深入试点单位调研督导等形式了解试点工作情况,指导和督促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

(四)总结提升阶段(7月份)。试点地方各级团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及经验,以市为单位于710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团省委、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不断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全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团省委、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成立浙江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4),全面负责全省试点工作。试点地方各级团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与涉农金融机构共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和设计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通过联席会议等有效形式,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促进工作持续顺利开展。

(二)注重调研宣传。试点地方各级团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纳入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谋划考虑,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要积极宣传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中的成功做法、成熟经验,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工作成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要结合当地农村金融实际和农村青年创业融资需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以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评价指标、评价内容、标准值和权重等为重点,推出更加符合当地农村青年信贷需求的科学评价体系,在贷款期限结构、利率定价、风险补偿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性政策。

 

团省委青农部联系人:陈靖莺

联系电话:(057185174196  

电子邮箱:zhejiangqnb126.com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团委联系人:王佩佩

联系电话:(057187686727  

电子邮箱:wpeipei163.com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征信管理处联系人:温闻

联系电话:(057187686524 

电子邮箱:wenwenlucy777163.com

 

附件:1、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价标准指引

2、浙江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单位推荐表

3、浙江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汇总表

4、浙江省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共青团浙江省委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之行

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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