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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岱联〔2011〕33号关于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1-10-26点击量:6778

各乡镇团委、安监站,各有关县属单位团组织:

20116月团县委联合县安监局在全县各企业中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县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并根据活动要求积极组织了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对照创建条件,认真自查,将符合条件的青年岗位上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后,择优确定创建单位名单(见附件3)。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职工投身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为企事业单位安全、稳定、有序地开展工作作出积极贡献,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保障全县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发展,团县委与县安监局决定共同颁布《岱山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期促进创建活动的规范和统一,从而形成长效机制。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检查,严格执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在平时可根据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进行自查。

 

附件:1、岱山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管理办法

2岱山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考核评分细则

3、岱山县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集体名单

 

 

 

 共青团岱山县委            岱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一年十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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