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文件资料

团岱联[2010]5号关于评选岱山县十大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0-04-07点击量:4555

各乡镇、县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和引导广大青年职工争当敬业爱岗、技能精湛、勇于创新、贡献突出的青年岗位能手,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共青团岱山县委、岱山县经济贸易局、岱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岱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岱山县青年联合会决定开展“岱山县十大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在全县范围开展争创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利业的有效形式,通过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全面提高广大青年的职业素质,进一步展示海岛新青年的精神风貌,为我县海洋科技协调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评选机构:

 活动主办单位:中共岱山县委宣传部

共青团岱山县委

岱山县经济贸易局

岱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岱山县青年联合会

岱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成立“岱山县十大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成员如下:

    主  任:王璐晓(团县委书记、县青联主席)

            管晓军(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虞全达(县人才办主任)

    副主任:张海昌(县经贸局副局长

            何  军(团县委副书记)

            周代燕(团县委副书记)

            徐武尧(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成  员:周  杰(县人才办工作科副科长

            金彩虹(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赵琪海(县经贸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夏伟君(县电视台副台长

            孙  挺(团县委青少部干事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团县委,周代燕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本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企事业职工。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具备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服务工作中有创新、发明,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地区、本单位组织的技术比武、业务考核等活动中,成绩名列前茅;在本职岗位上成绩显著,荣获各类荣誉。

    三、评选步骤:

1、推荐方法:采用单位团体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办法,由各乡镇、县属、企事业单位党团组织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择优向组委会推荐。个人自荐可直接在岱山青年网下载报名表格,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上报组委会。

2、审核初选: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上报的推荐名单,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及相关科室协商,征求意见,确定侯选人。

3、公示、投票: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并发动社会公众、组委会评委进行投票,按照评委投票和公众投票综合高低选出“岱山县十大青年岗位能手”,其余当选为岱山县优秀青年岗位能手。

4、评定表彰:组委会将在五四期间对“岱山县十大青年岗位能手”进行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合作。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合作,根据通知要求,相互配合,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确保推荐对象的质量。推荐对象要兼顾各个行业,特别要考虑我县船舶、航运、养殖等海洋经济领域产业。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手机、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好此次表彰评比活动,形成良好的活动氛围。

请各推荐单位于 2010年 4月 15日之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 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报至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岱山县十大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岱山县竹屿新区鱼山大道681号,联系人:孙挺,电话4472358,电子邮箱:dstxw@163.com.

    附表:“岱山县十大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 评选   青年   岗位能手   通知             

抄送:县委、县府、团市委、县委组织部              

共青团岱山县委办公室             2010年3月23日印发

 

 

版权所有:共青团岱山县委 技术支持:网乐科技 浙ICP备10040269号-1
地址:岱山县竹屿新区鱼山大道693号 邮编:316200 电话:0580-4472358
浙公网安备 330921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