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少先队事业的重视,选树少先队组织的优秀典型,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等单位联合举办浙江省第七届“十佳少先队员”评选活动,县少工委积极响应活动号召,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候选人。
评选活动自4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来,得到了政府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县少工委在全县中小学校的推选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向团省委推荐金开泽为浙江省第七届“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经过校级推选、县级推选、市级推选和省级终评,金开泽被拟确定浙江省第七届“十佳少先队员”, 已进入公示阶段,成为舟山市唯一入选的少先队代表。
金开泽是我县高亭小学六年级学生,他自觉遵守各项纪律,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如参加平安自护活动,加入校摄影队、器乐队等。作为一名队干部,他不仅以身作则,还经常和其他队干部一起讨论组织队活动。正是他认真的参与各类活动,使得自己的能力不断得到锻炼,撰写的诗歌《五星红旗,你是我们的骄傲》在全市小学生歌颂祖国诗歌大赛中获得二等奖,撰写的综合实践小论文《城市在说话》获全市二等奖,撰写的《勇于面对困难和错误才是勇者》获全市读书征文三等奖。
金开泽同学是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品德优良优秀少先队员典型,为广大少年儿童树立了学习的榜样,更好地激励和引导我县少年儿童提高素质,努力实践,奋发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