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团委、县属各单位团组织,县青少年宫:
根据《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共青团“亮团”工程的通知》(团岱〔2012〕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团县委对各地上报的“亮团”工程项目的研究审核,决定对其中的13个项目给予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确定项目创建方向
立项的13个项目7个来自乡镇,6个来自县属团组织。对立项的各乡镇团委、县属单位团组织,要按照项目的建设目标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项目建设工作,着力打造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满足青年成长成才需求的共青团品牌工作。要将项目建设与当前党政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的需求结合起来,要将项目建设与推动基层团建工作结合起来,打造出自己的特色品牌。
二、狠抓落实,推动项目稳步实施
13个项目立项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立项工作的开展,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特点和团组织优势所在,选取创建载体,制订创建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根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步骤。要积极向分管领导做好汇报,取得党政支持,要整合上下级团组织、横向部门、社区等多方资源,充分调动团组织班子和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共同参与“亮团”项目的创建。
三、完善机制,扩大项目品牌效应
项目立项的团组织要积极在覆盖广度和深度上争取新发展,在建设内容和方式上尝试新举措,在工作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新研究,不断扩大品牌效应。团县委将分组、分时段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督导,并与年底对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考证验收,项目建设情况将作为团组织年底考核和团组织负责人优秀推荐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开展,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其他要求
各相关团组织要重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宣传工作,及时将项目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上报团县委办公室。团县委也会将各项目的跟踪报道以工作信息方式下发给各团组织,供大家学习借鉴。联系人:乐颖,联系电话:4472358。
附件:2012年岱山县“亮团”工程项目一览表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岱山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