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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岱(2012)42号关于评选2012年度县级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3-01-06点击量:8862

各乡镇团委、县属各单位团组织,县青少年宫:

2012年,我县各级团组织以省第十三次团代会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品牌、创新载体,全力推进共青团六大工作体系建设,紧密围绕“四项职能”和“两个全体青年”要求和共青团既定工作部署,坚持党建带团建,并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推动全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团县委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县级先进团组织、县级优秀团干部和县级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在各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评选产生县级先进团组织10个,优秀团干部10名和优秀团员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组织评选条件

1、能带领团员青年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根据青年特点,发挥团组织的优势,推动团的各项工作,在当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深化,组织建设扎实巩固,团费收缴、团报团刊订阅等工作富有成效。

3、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热心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的信赖;

  3、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并得到本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3、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努力,成绩显著,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县级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按分配名额推荐,最终由团县委综合评定。

四、评选要求

各团组织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应注重被推荐对象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同时,要着眼基层,重视推荐面向第一线的团组织和个人;各地要在推荐过程中,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典型引路、榜样先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推荐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基层团组织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考察,认真听取所在单位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并负责汇总审核事迹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详细事迹材料(字数必须在1500以上)盖章后于2013114日之前将材料(书面和电子稿)报送团县委办公室,材料不全、过于简单或逾期不报将取消评选资格。

被推荐为县级先进团组织候选单位的,务必附本单位团费上缴情况的凭据,凡未完成年度团费收缴指标和信息考核指标的单位将取消评优资格。

 

附件12012年度县级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推荐分配名额

附件22012年度县级先进团组织申报表

附件32012年度县级优秀团干部(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岱山县委

20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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