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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少[2009]号关于转发浙江少工委转发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陆昊同志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和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队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县少工委|发布时间:2009-12-03点击量:4768

全县各中小学校:

现将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陆昊同志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中少发<2009>8号文件)和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在全队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09>1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致中国少年先锋队建队60周年的贺信>的通知》”(团浙联<2009>44号)认真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活动的意义。争当“四个好少年”是党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对当代少年儿童的殷切期望和申请嘱托,是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导少先队员的重要工作方向。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作为当前的首要的工作。

二、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丰富的活动。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少先队员的特点,组织讨论、制定计划、做好宣传、树立典型,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尤其要注重与实践的结合,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的主题实践活动。

三、注重总结、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信息。各学校要注重总结,及时把开展活动的信息、图片请及时上报县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沈雁,电话:(0580)-4472358;邮箱:dstxw@163.com各中小学组织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上传浙江绿色在线(www.zj61,net)网站。

附件:

 1、关于印发陆昊同志在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

 2、关于在全队开展争当“四个好少年”活动的通知     

少先队岱山县工作委员会 

                      

〇〇九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四个好少年”  通知                   

抄送:市少工委  团市委                              

共青团岱山县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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