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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岱(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加强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的

来源:|发布时间:2010-07-09点击量:3175

各乡镇团委、县属各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企业共青团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按照省、市的部署,切实加强国有企业、规模(限额)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的建设,现将今年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进行科学规划

1、各乡镇团委要扎实开展企业团建工作调查,争取经贸、统计等相关科室力量,摸清本地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数量以及党团组织的建立情况,建立工作底本。

2、各乡镇团委和县属有关单位团组织要按照上级团委的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各地行业青年分布情况及建团基础条件,认真梳理建团重点,明确工作责任主体,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找准路径,寻求重点突破

今年企业团建工作的重点是:国有企业;规模以上已建党组织且青年从业人数较多的规模(限额)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已建党组织的新社会组织(行业协会、青年社团、民办培训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1、积极争取企业党委()支持,力争到年底使国有企业建团率达到100%

2、积极在已建党组织、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建立团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大建团力度,力争到年底在已建党组织的规模以上企业中符合建团条件的100%建立团组织;

3、依托经贸、工商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重点面向网络电子科技、酒店餐饮、商业服务、保安公司、物业公司、家政公司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青年相对集中的行业和区域,推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团建工作,确保到年底全县建团数新增25家;

4、青联企业界别组委员、青企协会员单位中要100%建立团组织,同时要进一步在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青年文明号等工作有联系的单位中加大建团力度;

5、大力推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经济合作社等新社会组织的团建工作,确保到年底建团率达到60%以上;

6、加快推动基层青年社团的团建工作,确保到年底建团率达到50%。

三、创新模式,强调灵活建团

1、要按照有利于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有利于两新组织健康发展,有利于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在加强两新组织独立建团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联合建团、挂靠建团、依托建团等各种建团模式,特别是要积极适应当前青年的流动和分布特点,探索行业建团、外来青年集居地建团、籍贯建团、网格化建团、互联网建团等灵活多样、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创新性建团方式。组建团组织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真正发挥团组织的作用。

2、要在全县展开“两新组织团建百日攻坚行动”。今年7月至10月期间,全县各级团组织要集中力量开展团建攻坚行动,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建为重点,尽最大努力抓出成效,力争行动后各地要至少完成今年新增建团目标数的80%

四、建立制度,积极探索规律

1、建立团建工作月报制度。各级团组织要建立新建团组织基本情况工作台账,及时向团县委汇报相关情况,并于每月15日前报送到团县委办公室。各地要及时向团县委报送工作信息、工作进展情况以及经验材料,每月不少于1篇。

2、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定期对新建团组织进行回访和指导,对团干部进行团建基础知识培训,向新建团组织提供工作载体,注入工作资源,推动工作开展,促进新建团组织健康发展。

3、探索有效工作经验。各级团组织要及时了解研究国有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行业现状、发展态势和内在激励约束机制,以服务生产经营为前提,找准对话基础,挖掘内在机理,逐步探索团建工作的有效经验和普遍性规律。

五、明确责任,实现整体推进

国有企业、规模(限额)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的建设工作涉及青工、青农等多条战线,各级团组织要紧密配合、整合互动,加大工作的力度和韧劲,整体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效。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各乡镇团委、县属各单位团组织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对于完不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经检查完成任务情况不实的地方,将根据团内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乐颖,联系电话:4472358,传真电话:4472358,电子信箱:dstxw@163.com

       

 

附:2010年全县非公企业建团目标任务分解表

                                                                    

 

 

 

 

共青团岱山县委

      二○一○年七月八日

 附:2010年全县非公企业建团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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