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青团岱山县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
2、负责县青联和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常务性工作。
3、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助、参与、处理社会上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4、 参与全县性青少年法规制度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日常工作。
5、 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 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指导县青少年活动营地和县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领导小组的工作。
7、 负责、指导并组织面向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优秀青年,负责管理、指导团县委系统刊物的编发。
8、 负责全县青年统战工作及青少年外事、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二、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决算279.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24万元,占总收入80.5%,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5.12万元,占总收入73.3%;其他收入20.12万元,占总收入 7.2%。上年结转54.48万元,占总收入19%。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支出决算209.2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90.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0.2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13万元),项目支出118.86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04万元,其他各类支出47.2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决算变化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为209.25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是因为新项目—电商的成立与运行。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93万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8.21万元,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8.21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5.07万元,行政运行支出78.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6.25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6.40万元,共他共产党事务支出8.0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5万元(医疗保障支出1.65万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6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0.6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0.66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为205.12万元,2016年决算20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电商的成立和运行。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1.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2%。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85人次,共 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6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0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含财政专户资金)。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