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临近,《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也即将正式实施,届时未佩戴头盔者还将被罚款。
为进一步助推我县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提高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出行意识。6月12日下午,高亭镇“东海渔嫂”志愿者齐聚高亭镇二楼大会议室,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培训会。
会上,邀请到了县交警大队的同志为大家详细解读了《条例》,并向大家播放了几个真实的视频案例,案例引起了渔嫂们的强烈共鸣,她们纷纷表示文明交通的重要性,要将新的政策传达到位。
下一步,高亭镇“东海渔嫂”将积极开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传行动,充分发挥“东海渔嫂”宣传员的职责,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工作,营造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让我们一起增强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自律意识、文明意识,引领文明交通新风尚,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营造文明礼让、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