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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团共建 开展《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传

来源:高亭镇团委|发布时间:2011-01-12点击量:2468

《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已于201111日起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工作,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氛围,近日,高亭镇蓬莱社区团支部与社区妇女干部一起,在社区相关地段悬挂横幅、分发手册,开展了《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传工作。主要目的是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相互爱护、相互扶持,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下一步,按照条例中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予以劝阻、制止。”这一条款,社区团支部与妇女干部将依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平台,定期走村入户,及时制止、依法惩治家庭暴力,畅通家庭暴力投诉举报渠道,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全方位救助和综合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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