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少先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把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工作主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各项部署要求,以“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为契机,以省第八次少代会为牵引,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项要求,狠抓少先队员光荣感增强计划、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提升计划和少先队组织改革创新行动,积极探索党团队相衔接的青少年政治生命全周期管理,努力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党团队一体化标志性成果,推动全省少先队工作始终保持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强化少年儿童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
1. 持续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指导各级少工委制定和完善专题学习计划,通过主任会议、少工委全会、辅导员交流活动等形式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大力推进少先队中队学好用好“红领巾爱学习”网上主题队课”云队课资源,实现各中队和少先队员100%全覆盖。
2. 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聘请党的二十大代表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发现和培养一批优秀青年教师、“青马工程”学员等。持续发动省、市、县三级“红领巾巡讲团”队伍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每名巡讲团成员全年宣讲次数不低于10场。加强与宣传、文旅、文物、退役军人、科协等部门协同,广泛开展“红领巾讲解员”实践活动。
3. 开展“学习二十大 争做好队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少先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关于开展“学习二十大 争做好队员”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指导各地结合浙教版《少先队活动》队员用书,上好每周一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深入开展“读习爷爷读过的书”“听我说习爷爷的故事”“沿着习爷爷的足迹,看‘窗口’新变化”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务必做到中队全覆盖。
二、全面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不断提升少先队员光荣感
1. 完善入队和推优入团标准。充分开展队前教育,严格入队标准,指导全省小学100%实施分批入队。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红领巾特色中队”创建,加强对优秀红领巾中队的宣传展示。梳理细化推优入团标准,依托“网上少先队”平台,线上线下协同推进推优入团工作。
2. 做好奖章和荣誉激励。深入推进落实《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将“红领巾奖章”作为核心激励载体,扎实开展争章系列活动,全省贯通一星章至四星章激励体系,省、市、县、校100%开展“红领巾奖章”评定颁发,积极做好五星章的推报。探索打造“红领巾奖章”线上争章应用和少先队荣誉的线上申报和线上认定。开展2023年度全省少先队“三优秀”评选表彰、全国“三优秀”推报。
3. 加强少先队仪式教育。规范举行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升旗仪式、颁章仪式等仪式教育,结合“浙风十礼”,深入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加强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规范使用和保护,开展“守护队组织文化”行动,广泛发动少先队员对“我心中的光荣队室”“我们的队礼”“我佩戴的红领巾”“我身边的队室队角”等有型阵地、标志标识、礼仪行为、省少先队队刊的规范使用进行自查自纠,规范建立少先队队室、少先队鼓号队等少先队组织文化阵地。
三、准确把握少先队社会化工作的优势,加快健全社会化工作体系
1. 深化融合发展。持续深化“红领巾学院”和青少年宫融合发展模式,将全体学员纳入“红领巾学院”培养体系,用好浙江省“红领巾学院”思想政治和实践活动课程读本,每年开展思政特色的学习培训活动2次以上。在团属青少年宫100%建立少工委的基础上,大力推动非团属青少年宫等阵地建立少工委,启动全省第二轮少年宫等级评估,提升少先队工作评估指标占比。举办省级“红领巾学院”微队课大赛、争章挑战营等主题活动。
2. 完善校外实践教育体系。拓展社区(村)少工委覆盖面,所在区域有小学或初中的社区(村)少工委建设率不低于30%。按照“一队一品”打造社区(村)少先队活动品牌,每年开展少先队品牌活动3次以上。新建“红领巾e站1013”阵地100个以上,高质量推进市、县两级“少先队实践教育地图”建设,开展“红领巾迎亚运”活动,深化少年军校、少年警校、少年科学院等品牌。
3. 加强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大校外辅导员配备,2023年底前实现校外少先队组织每300名少先队员聘请不少于1名、中小学校每个中队聘请不少于1名校外辅导员工作目标;加强校外辅导员培训,新聘任的校外辅导员须参加岗前培训或任职3个月内参加培训,每名校外辅导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2次少先队实践活动。完善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校外辅导员资源库信息共通、资源共享。
四、巩固拓展《意见》和《实施意见》落实成果,持续推动少先队工作机制改革创新
1. 深化工作机制建设。争取党政部门支持,巩固好党委负责同志担任少工委名誉主任、政府负责同志联系少先队工作的机制,大力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督导评价内容。夯实全团带队政治责任,确保团县(市、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少工委主任的制度安排长效落实,省、市、县100%配备总辅导员。加强团教协作,深化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沟通机制,推动多领域的政策供给,为少先队改革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2. 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贯彻《关于实施少先队辅导员政治素质提升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好全国少工委关于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10方面要求,积极推动将辅导员队伍纳入“青马工程”培养体系,确保各级各类辅导员三年内(2021年-2023年)100%参加集中培训,新聘任的大队辅导员100%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2023年底前全省大队辅导员党团员比例要达到90%,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党团员比例实现大幅提升。深化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推动将少先队课题纳入省级哲社课题,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少先队工作相关硕士专业学位。推动职称评聘、等级称号评定、岗位津贴等辅导员激励保障措施落到实处。鼓励支持建强各级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做好辅导员传帮带工作。
3. 深化少先队数字化改革。运用数字化的理念和方式,持续推进“网上少先队”平台基础功能迭代升级,开发红色研学、辅导员履职管理等应用场景,挖掘推广高频使用场景,提升平台使用活跃度,加快推进与“星火链”、“数字少年宫”等场景的有序衔接。长效做好“网上少先队”的系统维护,实现平台基础数据完整度100%。加强网上少先队工作业务培训和机制建设,提升数字化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