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创建集体: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必须是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个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或青年集体创建的岗位和工程。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二、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在确定创建集体以后,由团委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三、撰写计划,创建目标:各创建集体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实际拟订创建计划,计划必须是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并且要紧贴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在原有的工作方法和管理方法上有所创新;同时要制订创建目标,是否完成创建目标将作为考核命名的主要依据。
四、创建申报:各系统在确定创建集体后将创建申报表和创建计划、目标一并上报团县委青少部,超出时限就不再列入该年度的考核(创建申报表填写完后必须盖章,申报表可在岱山青年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五、召开动员大会:在递交创建申报表以后,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必须召开动员大会,使每个成员了解整个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背景和过程;同时及时将图片资料和文字信息整理保留。
六、开展创建活动、设立活动台帐: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按照活动计划开展,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写进台帐。台帐的设置要按照台帐的设置流程进行,在规范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同时可考虑用电脑进行管理。
七、申请考核:创建集体在开展创建活动半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绩,同时按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创建目标,该集体就可以向团县委递交考核申请报告,团县委根据要求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
八、考核检查:采取定期与随机、组织检查与填写反馈表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检查考核,同时以特邀监察员为中介纽带,进行检查监督。
《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可在岱山青年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九、评定:根据组织检查考核结果和随机抽查结果,对所有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进行统一评定。
十、表彰:团县委与开展创建活动的各有关系统将每年联合对“青年文明号”集体授牌并颁发荣誉证书。基层单位可对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个人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